二拍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63号中科·中央公园城的14套商铺(详见附件清单)
起 拍 价: 30.7071万元-256.7133万元
标的物编号:
拍 卖 时 间: 于2026年03月20日10时至2026年03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拍 卖 平 台: 淘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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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本平台发布的资料,是以公开的方式获取,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代表法院,不做任何承诺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将2026年03月20日10时至2026年03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3,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63号中科·中央公园城的14套商铺(详见附件清单)

 

1.拍品介绍:据《评估报告》记载: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63号中科·中央公园城2幢商业1-S8房屋,权证号为: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93号,所在小区物业名称中科·中央公园城”,标的物建筑面积56.41㎡,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设定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5月27日止,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标的物位于1层,现空置(清水)。更多详细情况查看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60.92万元,起拍价:49.3452万元,保证金:5.4828万元,增价幅度:1000(以及其整倍数)

 

2.拍品介绍:据《评估报告》记载: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63号中科·中央公园城2幢商业1-S9房屋,权证号为: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94号,所在小区物业名称中科·中央公园城”,标的物建筑面积82.26㎡,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设定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5月27日止,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标的物位于1层,现堆放杂物(清水)。更多详细情况查看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88.84万元,起拍价:71.9604万元,保证金:7.9956万元,增价幅度:1000(以及其整倍数)

 

3.拍品介绍:据《评估报告》记载: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63号中科·中央公园城2幢商业2-S17房屋,权证号为: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71号,所在小区物业名称中科·中央公园城”,标的物建筑面积52.65㎡,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设定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5月27日止,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标的物位于2层,现堆放杂物(清水)。更多详细情况查看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37.91万元,起拍价:30.7071万元,保证金:3.4119万元,增价幅度:1000(以及其整倍数)

 

4.拍品介绍:据《评估报告》记载: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63号中科·中央公园城2幢商业2-S18房屋,权证号为: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72号,所在小区物业名称中科·中央公园城”,标的物建筑面积53.89㎡,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设定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5月27日止,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标的物位于2层,现堆放杂物(清水)。更多详细情况查看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38.8万元,起拍价:31.428万元,保证金:3.492万元,增价幅度:1000(以及其整倍数)

 

5.拍品介绍:据《评估报告》记载: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63号中科·中央公园城2幢商业2-S19、2-S20、2-S21、2-S22、2-S23、2-S24、2-S25、2-S26、2-S27号房屋,所在小区物业名称“中科·中央公园城”,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设定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5月27日止,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标的物位于第2层,室内已装修且内部打通使用(原承租人作为火锅店经营使用)。更多详细情况请查看附件《评估报告》。拍卖成交的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确认房屋界线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63号中科·中央公园城2幢商业

序号

标的物坐落

装饰装修

现状情况

权证号

证载建筑面积约(㎡)

评估价(万元)

1

2-S19

室内贴地砖,墙面贴瓷砖,天棚部分吊顶、部分为涂料

室内已装修且内部打通使用(原承租人作为火锅店经营使用)

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73号

58.96

43.63

2

2-S20

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74号

22.41

17.03

3

2-S21

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75号

27.71

20.78

4

2-S22

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76号

43

32.68

5

2-S23

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77号

55.82

41.87

6

2-S24

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78号

55.82

41.87

7

2-S25

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79号

43

32.68

8

2-S26

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80号

30.54

23.82

9

2-S27

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203581号

85.71

62.57

合计

422.97

316.93

评估价:316.93万元,起拍价:256.7133万元,保证金:28.5237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6.拍品介绍:据《评估报告》记载: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59号中科·中央公园城C-1商业一区1-S4号房屋,权证号为:渝(2020)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1406814号,所在小区物业名称中科·中央公园城”,标的物建筑面积115.36㎡,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设定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5月27日止,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标的物位于1层,现堆放杂物(清水)。更多详细情况查看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106.13万元,起拍价:85.9653万元,保证金:9.5517万元,增价幅度:1000(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71430655  17738601267,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cqcypm.com”完成自助预约。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重要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2、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查封,已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3、据物业工作人员查询介绍,该标的物截止2026年1月21日无物业管理费欠费情况,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租期内物业管理费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由相关当事人承担)

4、上述房屋若存在结构调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5、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公告内容仅供参考,请各竞买人务必现场自行了解清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承诺。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本公告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013237

000000008162366)。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

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公司: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023-71430655  1773860126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何法官 023-79226309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竞买须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将2026年03月20日10时至2026年03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此次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3/33)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一)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013237000000008162366

(二)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

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400-0126-398 023-71430655  17738601267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cqcypm.com”完成自助预约。

 

咨询公司: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023-71430655  1773860126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何法官 023-79226309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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