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拍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2幢6-5、6-6、6-7号房屋
起 拍 价: 107.3016万元
标的物编号: 20260323004
拍 卖 时 间: 2026年03月27日10时至2026年03月28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
拍 卖 平 台: 淘宝网
月供计算器
贷款申请材料提交后,最快会在30分钟内由银行在线完成贷款审批。一次审批,多次参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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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本平台发布的资料,是以公开的方式获取,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代表法院,不做任何承诺

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渝北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2幢6-5、6-6、6-7号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产权证号

201房地证2015字第051351号;201房地证2015字第048020号;201房地证2015字第048073号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用途、类型

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使用情况

空置

一、拍卖对象:(标的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重庆市渝北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2幢6-5,权证号201房地证2015字第051351号。建筑面积63.06平方米,套内面积41.96平方米

重庆市渝北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2幢6-6,权证号201房地证2015字第048020号。建筑面积77.29平方米,套内面积51.43平方米

重庆市渝北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2幢6-7,权证号201房地证2015字第048073号。建筑面积69.98平方米,套内面积46.56平方米

所在建筑楼幢地上24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6现已打通合并使用;房屋用途办公用房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年08月24日

标的物为“嘉州协信中心”B幢办公用房,建成年代约2015年。

此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

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面积以有权部门确认的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现场了解:

标的物为“嘉州协信中心”B幢办公用房,所在楼幢地上共24层,配备有8部客运电梯(高区电梯4部,低区电梯4部)和1部货运电梯;房屋室内现空置,已打通合并使用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由法院交付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该楼幢有物业公司管理,经物业工作人员查询到截止2026年1月20日物业一共欠费16906.94元。房屋水、电、气等欠费不详,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二、限购情况:请咨询相关部门。

三、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领款申请【提交税收凭据原件、领条(须注明收款人开户行全称、帐号)、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逾期,请自行向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追索。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五、咨询、预约看样请拨打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023-7143065518166500050(周老师)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六、拍卖成交后请及时与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标的物位置
 
重庆 重庆市 渝北区
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2幢6-5、6-6、6-7号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竞买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予以公示。

重庆市渝北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2幢6-5、6-6、6-7号房屋

拍卖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032710时至202603月2810时(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9,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渝北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2幢6-5、6-6、6-7号房屋

据评估报告所附产权证复印件显示(标的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重庆市渝北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2幢6-5,权证号201房地证2015字第051351号建筑面积63.06平方米,套内面积41.96平方米

重庆市渝北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2幢6-6,权证号201房地证2015字第048020号建筑面积77.29平方米,套内面积51.43平方米

重庆市渝北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2幢6-7,权证号201房地证2015字第048073号建筑面积69.98平方米,套内面积46.56平方米所在建筑楼幢地上共24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6现已打通合并使用;房屋用途办公用房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0824

标的物“嘉州协信中心”B幢办公用房,建成年代约2015年。

此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

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面积以有权部门确认的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且承担相应的风险,成交价不作调整。

现场了解:

标的物“嘉州协信中心”B幢办公用房,所在楼幢地上共24层,配备有8部客运电梯(高区电梯4部,低区电梯4部)和1部货运电梯;房屋室内现空置,已打通合并使用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由法院交付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楼幢有物业公司管理,经物业工作人员查询到截止2026年1月20日物业一共欠费16906.94元。房屋水、电、气等欠费不详,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8166500050

 

评估价:191.61元,起拍价:107.3016万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2000(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请拨打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023-7143065518166500050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报名参与竞拍的,竞买成功。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由执行法院依法审查、认定是否构成悔拍。

若执行法院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标的展示的文字、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状况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领款材料【提交税收凭据原件、领条(须注明收款人开户行全称、帐号)、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逾期,请自行向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追索。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以实物状况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6、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出现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8、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9、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牌路支行、账号:

020801440999991036098)。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1、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

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023-7143065518166500050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87666036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8577792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年三月十一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032710时至2026032810时(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9,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请拨打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023-7143065518166500050(周老师)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由执行法院依法审查、认定是否构成悔拍。

若执行法院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完成如下事宜

1、及时与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按规定支付尾款,并将尾款支付截图、买受人身份证照片及通讯地址、电话发给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2、接到执行法院通知后,到执行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

3、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买受人应自行过户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二、特别说明

1、标的展示的文字、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状况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领款材料【提交税收凭据原件、领条(须注明收款人开户行全称、帐号)、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逾期,请自行向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追索。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以实物状况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6、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出现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8、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9、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牌路支行账号:020801440999991036098)。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1.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

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023-7143065518166500050

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87666036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8577792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年三月十一

 


 
尾款支付说明
 
线上支付截止 按竞买公告/须知中的截止时间及时支付
尾款支付方式 通过淘宝订单支付
收款账号信息 通过淘宝订单支付会自动转入以下账号,可实时查看钱款去向
户名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账号 0208 0144 0999 9910 3609 8
开户行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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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入口 400-012-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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