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北碚区月兴村64号11-1
用房司法拍卖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用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北碚区月兴村64号11-1住宅用房(包含房屋及楼顶花园)。
1、本次拍卖不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可移动装饰物品及设施等,据评估报告显示:产权证号:[107房地证2010字第24253号],据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约265.61㎡,套内面积约234.13㎡。
2、⑴该拍卖标的物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月兴村64号11-1的住宅用房,小区名:“畔溪名都”,已装修,跃层,户型:6室2厅1厨4卫1储藏室,客厅挑高5.6米,净高5.4米,其余各层为3米,净高2.8米,每层2户,壹部电梯,楼顶有部份花园,现房屋被执行人自住。
⑵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⑶该标的物产权证上记载为:所在层数:第11层,工作人员现场勘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共11层,地上建筑物11层。
⑷该标的物物业费欠费:该标的物物业费至2024年11月30日止共欠费2500元,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若有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以交付时实际金额为准,本次拍卖标的未注明的费用及欠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评估价:204.52万元;起拍价:198.398万元;保证金:19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解答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人工咨询、预约:400-0126-398、023-71430655、17738601267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cqcypm.com”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其瑕疵及实际位置由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拍卖辅助方及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七、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大修基金、房产税费、水、电、费等)。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015201440999991003176;开户行联行号:32165300152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126-398 023-71430655 17738601267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4594829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4564110
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兴潼大道3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