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9月16日10时至2024年09月1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4,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新路2号(华宇老街印象)2幢8-3号成套住宅现状(不含可移动的装饰、家电、家具等设施设备)。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室内不含动产、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不含可移动的装饰、家电、家具等设施设备),具体情况以交付时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实地看样时自行了解,据评估报告显示:不动产产权证号:渝(2021)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778008号,户型:二室一厅一厨一卫,该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约:80.18平方米,套内面积约:64.95平方米,目前空置。
2、⑴该拍卖标的物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新路2号(华宇老街印象)2幢8-3号房屋,已装修。
⑵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⑶该标的物所在层数:地上第8层,工作人员现场勘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共29层,地上建筑物27层,地下负2层为停车库,每层8户,两部电梯一部步梯。
⑷该标的物标的物物业费欠费: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7月31日止欠物业¥199.74元,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以交付时实际欠费金额为准,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另行承担,不包含在最终拍卖成交价中。具体情况请各意向竞买人现场看样自行了解。
本次拍卖范围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产权范围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存在瑕疵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其瑕疵及实际位置由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拍卖辅助方及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评估价:89.80万元;起拍价:47.61232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解答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人工咨询、预约:400-0126-398、023-71430655、17782109595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cqcypm.com”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7天前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者条件。报名参加竞拍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竞拍成功后如无购房资格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标的物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九龙坡支行;
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596425 )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若拍卖的房屋存在违章建筑,则强制拆除、恢复原状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于竞拍前详细了解房屋现状。
十五、淘宝网司法拍卖帮助中心: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126-398 023-71430655 17782109595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客服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