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本平台发布的资料,是以公开的方式获取,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代表法院,不做任何承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17年9月11日10:00时至2017年9月12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1?spm=a213w.3065169.
courtList.187.A91vyG)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牌照为:渝BHC111东风牌LZ6461AQDE小型普通客车,型号:凌智V3 1.5L MT 7座, VIN码:LGG7B2D16EZ132211,车身颜色:棕色,注册日期:2014年11月26日。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8000元;保留价:18000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36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由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126-398或登录www.cqcypm123.com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询价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保险费、交通违法扣分和罚款等),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出仓费、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确认。
7.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卖,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9.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10.竞买人应于拍卖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 2017年9月19日之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行和平分理处、账号:3100014629200016474)。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 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线下服务)
联系电话:400-0126-398 023-71430655
法院监督电话:023-64567021
法院咨询电话:023-64567095,023-64567043
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文体路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拍卖须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1日10:00时至2017年9月12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87.A91vyG)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竞价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00元,淘宝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到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0126-398预约。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重启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由竞得者在2017年9月1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行和平分理处;账号:3100014629200016474),并到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文体路6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拍卖标的物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出仓费均有买受人承担。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扣押,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询价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3.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不影响拍卖结果,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保险、保管费等),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出仓费、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5.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郑重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7.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9.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由竞得者在2017年9月1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行和平分理处;账号:3100014629200016474)。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 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线下服务)
咨询电话:400-0126-398 023-71430655
法院监督电话:023-64567021
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文体路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牌照为:渝BHC111东风牌LZ6461AQDE
小型普通客车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权证情况
|
无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拍品现状
|
拍品现存放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内。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被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查封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仲裁裁定书》
|
拍品介绍
|
1.拍卖对象:牌照为:渝BHC111东风牌LZ6461AQDE小型普通客车,现存放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内。该该车的注册日期为:2014年11月26日,型号为:东风牌LZ6461AQDE,VIN码:LGG7B2D16EZ132211.据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现场勘查的情况,车身为棕色,外观及保养一般,没有点着火。
2.限购情况:不限购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路桥费、保险费、保管费等),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出仓费、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特别说明: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标的物品质及能否使用以现状实物为准,有意者务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拍卖成交的,本院将出具相关裁定书确认买受人的权利)。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126-398 023-71430655(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