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市汇龙路348号4幢4-4#(龙海锦绣花园)
起 拍 价: 31万元
标的物编号:
拍 卖 时 间: 于2025年1月13日10时至2025年1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
拍 卖 平 台: 淘宝网
月供计算器
贷款申请材料提交后,最快会在30分钟内由银行在线完成贷款审批。一次审批,多次参拍有效。
分享到: 微信 更多
 
标的物介绍
 

调查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永川市汇龙路348号4幢4-4#(龙海锦绣花园)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现状

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

住宅/出让

建筑面积

136.72平方米

使用情况

简装,由被执行人及家人居住,承诺拍卖成交两个月内腾空交付,另房屋涉及部分违建,如被相关部门认定违建或侵权,责任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评估报告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重庆市永川市汇龙路348号4幢4-4#(龙海锦绣花园)。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证号:永川市房地证2006字第H21579号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023-71430655、400-0126398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cqcypm.com”完成自助预约。


 
标的物位置
 
重庆 重庆市 永川区
汇龙路348号4幢4-4#(龙海锦绣花园)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公里
配套
公交车站
  • A汇龙一转盘
  • B龙海花园
  • C奥韵天居
  • D帝琴花园
  • E三号安置房
  • F区政协
  • G人民北路
  • H江鸿饭店
  • I交巡警支队
  • J妇幼保健院站
  • K卧龙路中段
  • L东岳桥东
  • M三号站淘金学校
  • N三号站·淘金学校
  • O东岳桥
  • P竹映三清苑
  • Q区人大
  • R文理附中
  • S金港明珠
  • T东科家俱城
  • U郦晶城
  • V车驾管办理点
 
竞买公告
 

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113日10时2025114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7,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永川市汇龙路348号4幢4-4#(龙海锦绣花园)

据评估报告记载:本次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136.72平方米,套内面积122.65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产权证号:永川市房地证2006字第H21579号,使用权性质:出让,房屋用途:住宅,现简装,由被执行人及家人居住,承诺拍卖成交两个月内腾空交付,另房屋涉及部分违建,如被相关部门认定违建或侵权,责任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已查封,有抵押其他详情请下载附件。

注:1、据来拍工作人员现场勘验时了解到该拍卖标的物水、电、气费无法查询,截止2024年11月27日物业管理费无欠费,实际金额以交付时相关单位核算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勘验人员仅就水、电、气、物业费等相关欠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值:431300元,起拍价:310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安排)。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71430655、400-0126398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cqcypm.com”完成自助预约

二、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已依法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结束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账号:5000114360005022425508121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

ht-content5#q1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撤回司法拍卖。

十二、 特别提示: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

    十三、拍卖成交后,法院腾退交付需一定时间。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重庆创毅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71430655、400-0126398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cqcypm.com”完成自助预约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3-49519270   (魏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23-4986812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745号

重庆市永川人民法院

20241211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113日10时202511410时(延时的除外)在永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7;用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拍卖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拍卖结束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号:5000114360005022425508121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

-right-content5#q8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23-49868127

 咨询电话: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023-71430655400-0126398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cqcypm.com”完成自助预约。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20241211

 


 
尾款支付说明
 
线上支付截止 按竞买公告/须知中的截止时间及时支付
尾款支付方式 通过淘宝订单支付
收款账号信息 通过淘宝订单支付会自动转入以下账号,可实时查看钱款去向
户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
账号 5000 1143 6000 5022 4255 0812 15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上一条:重庆市永川市汇龙路348号4幢4-2#(龙海锦绣花园)      下一条: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渝州路27号10-20号房屋(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装饰等物品)
后台入口 400-012-6398
热门城市
 
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    重庆产权交易网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众服务网    重庆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重庆市拍卖行业协会    联拍网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互联网竞价系统 - 重庆产权交易网    重庆市梁平区国土局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    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_司法拍卖拍品名单-阿里拍卖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京东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服务热线:400-012-6398 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南园路12号A栋4楼 版权所有: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