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上述规定通知了案件当事人,现将本次司法拍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北京华远天枢科贸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现状公告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2日10时至2024年10月23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华远天枢科贸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北京华远天枢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一辆车牌号码为京LAT521路虎揽胜牌轿车,被执行人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债权债务,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及股权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承担竞买风险。现股权现状拍卖,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瑕疵均不承担担保责任)。据《评估报告》显示:号牌号码为京LAT521路虎揽胜牌轿车一辆。车辆型号为路虎揽胜SALGA2VF,车架号为SALGA2VF1FA202927,车身颜色为白色,燃料种类为汽油,表征里程为60962KM,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5年02月06日。据《评估报告》显示:自动挡,带全景天窗,车身外观存在局部脱漆、轻微腐蚀,引擎盖内饰发霉、积灰较厚,内饰、座椅轻微磨损,轮胎无漏气干瘪、底盘磨损程度较小,电瓶已坏、通过外接电源无法正常启动,使用和维护状况较差。
特别提示:1.该车辆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该车现停放于重庆市涪陵区锦云金都(壹号公馆附近)的停车库内;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相关凭证向法院申请退还)。2.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违章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路桥费、违章罚款、滞纳金、停车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标的物违章、扣分、罚款等情况以相关管理部门查询为准。
标的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50.82万元,起拍价:35.574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10000.00元的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126-398或02371430655,19908345114,登录www.cqcypm.com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二、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本批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及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涪陵渝涪支行 ;账号:5000131010005000630307055)
九、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拍卖参与人在拍卖竞价时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400-0126-398,023-71430655,19908345114或登录www.cqcypm.com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23-72812677
法院联系人咨询电话:023-72811133
法院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路80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