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须知
我司受委托,将于2023年10月12日10:00 至2023年10月13日10:00止 (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位于南川区和平路20号附15号门市(产权证载地址:南川市南城和平路20号D座11号门市)房屋。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2023年7月9日前向本公司提交委托手续,经本公司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2023年10月09日前向本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本公司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本公司工作人员;2.网络服务提供者;3.原产权人;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0月09日前向本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资格经本公司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我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至我司指定账户。
2、全款支付的买受人须在2023年10月20日17:00时前将成交价余款缴入 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重庆南川支行营业部;账号:31640101040004030),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在25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将拍卖成交标的实物移交至买受人,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
3、若须办理银行贷款,由买受人与委托方自行协商银行贷款、标的物移交及产权过户及成交价等相关事宜。
4、竞买人参与竞价时,请先与当地不动产、房管等相关管理部门核实尽调,此标的是否限购、过户限制、落户等细节。竞买人应确认参与竞买时,已尽调完毕,以及本人符合当地现行有关房地产限购规定的条件并完全了解过户限制、落户等政策。因不符合政策、及过户限制等一切原因造成的所有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移交,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确认为准,若实际房屋面积与本公司确定有出入,成交金额及佣金不作调整。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款、逾期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公司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如买受人逾期付款则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赔偿金,同时委托人、拍卖人保留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买受人其它法律责任的权利。
经委托人同意,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拍卖成交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行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价款。拒不补足的我司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和过户所涉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等其他】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缴纳,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规定应当承担的部分。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过程中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