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本平台发布的资料,是以公开的方式获取,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代表法院,不做任何承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09月08日10时至2017年09月0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1?spm=a213w.
3065169.courtList.187.A91vyG)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南川区水江镇文化路3号(嘉唐·中央华府)1幢1-1号
注:本次拍卖房产南川区水江镇文化路3号(嘉唐·中央华府)1幢1-1号,租赁用于 “南川区嘉唐茶楼”,租赁至2021年12月1日到期,租金每月4000元,享受免租金2年和实际已交一年租金。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位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17.46万元【南川区水江镇文化路3号(嘉唐·中央华府)1幢1-1号评估价217.46万元】,起拍价:206.587万元【南川区水江镇文化路3号(嘉唐·中央华府)1幢1-1号】,保证金:21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126-398或登录www.cqcypm123.com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到社区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并承担风险,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本公告对标的物的阐述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做任何承诺。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和相关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须缴纳印花税、契税、费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09月0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转为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余款在2017年09月1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行和平分理处;账号:3100014629200016474)。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咨询电话: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126-398或登录www.cqcypm123.com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现状实际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12-6398 023-71430655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4567021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4567095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文体路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八月八日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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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水江镇文化路3号(嘉唐·中央华府)1幢1-1号商服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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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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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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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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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号:【304房地证2014字第078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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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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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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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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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类型和用途,房屋结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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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批发零售用地),钢筯混凝土结构,商服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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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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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建面254.46㎡.
第二层:建面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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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楼层,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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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楼,租赁用于“南川区嘉唐茶楼”经营,租赁期限为:2016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租金每月4000元,据调查,承租人已支付租金50000元,实际情况与调查情况不符者,本院不承担责任,请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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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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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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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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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利限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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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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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裁定书》;2.《民事判决书》;3.《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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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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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对象:南川区水江镇文化路3号(嘉唐·中央华府)1幢1-1号商服用房
本次拍卖的对象是位于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文化路3号(嘉唐·中央华府)1幢1-1号商服用房,房屋产权证:【304房地证2014字第07837号】,房产证载明的建筑面积466.58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453.92平方米,房地籍号为NC1080070008000001010010001001,土地使用权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12月29日,共有使用权面积为453.9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目前实际出租作为“南川区嘉唐茶楼”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为:2016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1日,租金每月4000元,据调查,承租人已支付租金50000元,实际情况与调查情况不符者,本院不承担责任,请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责任自负。
二、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对象有租赁,所在楼层为名义层1至2层,物理层2至3层,临支路平街1至2层,建筑面积466.58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建筑面积254.46平方米,第二层建筑面积212.1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453.9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房屋布局较合理,第一层空高约为3.6米(第二层空高约为3米),开间约20米,进深约10米,室为装修如下:地面铺地砖(第二层为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第二层为墙纸);天棚刷乳胶漆;入户玻璃门,室内套装木门。水电等生活附属设施齐全,通风采光条件较好,朝道路,房屋目前出租用作“南川区嘉唐茶楼(转角时光音乐主题休闲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一般。
2.据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到截止2017年7月底欠物业费3266元,垃圾费56元,请各位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责任。
3.限购情况:不限购(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4.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欠物管、水电由买受人承担。
5.房屋产权证:【304房地证2014字第07837号】。
6.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和资料仅作为参考,以标的物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7.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126-398或登录www.cqcypm123.com关注“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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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须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09月08日10时至2017年09月0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1?spm=a213w. 3065169.
courtList.187.A91vyG)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并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标的物资料、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实际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场实际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08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1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1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声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对标的物的品质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以现场实际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场实际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现状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踏勘,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拍卖人不能保证该标的还可能存在其它缺陷。竞买人一经办理完成竞买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确认买受人的权属。买受人应持确认买受人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时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标的物办证、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买受人未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本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对其所购得的标的处置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交纳有关税、费等,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认可),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中标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拍卖成交价余款在2017年09月1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行和平分理处;账号:3100014629200016474)。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 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3-64567021
咨询服务: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12-6398 023-71430655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4567021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文体路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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