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本平台发布的资料,是以公开的方式获取,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代表法院,不做任何承诺。
变卖公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6月28日10:00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 m/023/21? 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87.Kq9JYz)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花山南路36号(东城明珠林堡小区)4幢2-4-2房屋,建筑面积约94.37㎡。
特别提示:据现场勘查该拍卖标的物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花山南路36号(东城明珠林堡小区)4幢2-4-2房屋,不含可移动的家电、家具,目前被执行人父母居住使用中,已查封。
变卖标的物具体状况以现场实际为准(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值为:37.75万元,一拍流拍价价:37.75万元,二拍流拍价:30.20万元。
变卖价:30.20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126-398或02371430655登录www.cqcypm123.com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二、变卖方式: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拍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社区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
标的物过户所涉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分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物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淘宝网在线报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通过下列方式缴纳:直接缴纳至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行和平分理处;账号:(9558853100003755596)。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支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和《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0126-398 023-71430655 18983586789
或登录www.cqcypm123.com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23-64567021
法院联系人咨询电话:郑老师 023-64567038
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文体路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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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花山南路36号(东城明珠林堡小区)4幢2-4-2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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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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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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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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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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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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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国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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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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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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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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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证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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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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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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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性质:划拨,共有宗地面积:1255.4㎡:套内面积83.61㎡,终止日期: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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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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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层:第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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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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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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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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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拍卖房产现场看样委托书》;2.《评估报告》;
3.《司法拍卖移交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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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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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对象: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花山南路36号(东城明珠林堡小区)4幢2-4-2房屋。
1.本次变卖的对象是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花山南路36号(东城明珠林堡小区)4幢2-4-2房屋。
特别提示:据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现场了解到,该拍卖标的物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花山南路36号(东城明珠林堡小区)4幢2-4-2房屋,土地性质:划拨(过户时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该房屋为名义层第4层,现被执行人父母居住使用中,成交后标的物交付困难(可能有阻碍),已查封。物管费已缴至2020年6月。
重要提醒:本次变卖过户所涉的税、费等均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具体状况以标的物现场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2.限购情况:不限购(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过户时若与户口问题,买受人自行解决。
3.房屋产权证:渝(2016)南川不动产权第000956983号。
4.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和资料仅作为参考,不作任何承若,以标的物现场实际状况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126-398 023-71430655或登录www.cqcypm123.com关注“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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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变卖须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06月28日10:00时起对坐落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花山南路36号(东城明珠林堡小区)4幢2-4-2房屋,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整体变卖,申请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 com/023/21?spm=a213w.3065169.cour tList.187.
Kq9JYz),进行变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变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
五、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六、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
八、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变卖价款,请于变卖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免交变卖价款申请,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变卖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变卖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否则,若变卖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十一、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淘宝网在线报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十二、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竞买前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万元以上)支付变卖保证金,及时、足额缴纳变卖价款或变卖余款。
十三、因报名、支付变卖价款、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若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变卖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四、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十五、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六、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十七、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十八、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7日内通过下列方式缴纳:直接缴纳至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行和平分理处;账号:(3100014629200016474)。
十九、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变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司法变卖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如实提供联系方式。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及时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十二、竞买人应提前了解是否符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条件,并在变卖成交后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过户、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
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二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时,变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二十四、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23-64567021
咨询电话: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023-71430655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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