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1月17日10时至2025年0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3,户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沙坪坝区工农坡80号附2号5-5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
拍品介绍: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工农坡80号附2号5-5,小区名为“汇东汇景雅居”,权证号为:渝(2021)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386244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约为59.02平方米、套内面积约为49.2平方米;户型结构为2室1厅1厨1卫(开放式厨房);标的物所在楼层为第5层,每层11户,2部电梯,所在建筑共20层(地上20层);证载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证载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证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详情请参见附件《评估报告》。该标的物现由案外人暂时居住使用中。
评估价:40.63万元,起拍价:28.441万元,保证金:2.8441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71430655 17738601267,或关注“重庆创毅拍卖”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cqcypm.com”完成自助预约。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重要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2、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本次司法拍卖包含房屋内动产和可移动的家具家电。标的物已查封,目前由案外人暂时居住使用中。已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据物业工作人员查询介绍,该标的物截止2025年10月底共欠物业管理费909.4元,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上述房屋若存在结构调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5、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依法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房屋系划拨土地,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时可能涉及补交土地款或划拨土地受益金(具体金额请自行咨询土地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本公告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天星桥支行,账号:9558853100013783810)。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
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公司: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3-71430655 1773860126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552723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