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 重庆市渝北区胡杨路2号小城故事小区4-2-502号房屋
起 拍 价: 143.528万元
标的物编号: 20251111002
拍 卖 时 间: 2025年11月25日10:00时起(变卖期为60天,延时除外)
拍 卖 平 台: 淘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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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本平台发布的资料,是以公开的方式获取,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代表法院,不做任何承诺

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胡杨路2号小城故事小区4-2-502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产权证号

北新高112房地证2009字第011687号

案号

(2025)渝0103执恢4082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证载房屋用途

跃层式住宅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房屋建筑面积

179.23平方米

套内面积

164.2平方米

证载楼层情况

5-6

租赁情况

无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

拍品介绍

一、1.拍卖对象:重庆市渝北区胡杨路2号小城故事小区4-2-502房屋产权证号:北新高112房地证2009字第01168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79.23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64.2平方米;证载标的物所在楼幢共7层(地上6层,地下1层)未配备电梯;证载房屋用途为跃层式住宅;证载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证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9月14日。详情请参见附件《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

(1)据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查询,标的物截止20256月30日欠物业管理费2352.6元。水、电、气是否欠费不详,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经现场查勘室内部分墙面、顶棚部分区域有浸泡损坏,墙纸部分剥落。详情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其他相关情况请参见评估报告。

(3)上述房屋若存在结构调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4)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依法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6)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公告内容仅供参考,请各竞买人务必现场自行了解清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承诺。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23-71430655 18166500050(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标的物位置
 
重庆 重庆市 渝北区
胡杨路2号小城故事小区4-2-502号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米
变卖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变卖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112510:00时起(变卖期为60天,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77.723a30a7K0NSEm,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卖,现公告如下:

一、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渝北区胡杨路2号小城故事小区4-2-502号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渝北区胡杨路2号小城故事小区4-2-502号,小区名称为“金科小城故事”,产权证号:北新高112房地证2009字第011687号;该标的物为跃层结构,现跃1层为3室2厅2卫2露台,跃2层为一卧室带衣帽间、书房、卫生间、储物间及饭厅、厨房、3露台,带屋顶花园。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79.23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64.2平方米;该标的物所在楼幢共7层(地上6层,地下1层)未配备电梯;房屋登记用途为跃层式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土地登记用途为住宅用地;房屋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证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9月14日。详情请参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256.3万元,变卖预交款143.528万元,保证金:14.352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在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安排。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变卖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卖方式:

1、竞买人应先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注册登记并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的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60天内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3、变卖期间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无人出价的,本次变卖失败;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竞得本次变卖标的物。

4、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八一路支行,账号:08010104001136224246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

/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变卖未成交的或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并退回原支付账户,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说明:

1、本次卖标的物有查封、抵押。

2、本次司法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

3、据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查询,该标的物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欠物业管理费2352.6元,水、电、气是否欠费不详,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该标的物经现场查勘室内部分墙面、顶棚部分区域有浸泡损坏,墙纸部分剥落。详情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其他相关情况请参见评估报告。

5、本次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6、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8、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 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 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帐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9、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0、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变卖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11、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变卖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2、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3、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卖或撤回卖。

14、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71430655  18166500050周老师

法院经办人电话:023-63692707(董老师)

法院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6369287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

附:1、《评估报告》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2510:00时起(变卖期为60天,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

/31,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重庆市渝北胡杨路2号小城故事小区4-2-502号房屋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43.52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银行八一路支行;账号:08010104001136224246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71430655  18166500050周老师

法院经办人电话:023-63692707(董老师)

法院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6369287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

 


 


 
尾款支付说明
 
线上支付截止 按竞买公告/须知中的截止时间及时支付
尾款支付方式 通过淘宝订单支付
收款账号信息 通过淘宝订单支付会自动转入以下账号,可实时查看钱款去向
户名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账号 0801 0104 0011 3622 4246 3
开户行 重庆银行八一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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